《开讲天下——对不听话小学生实行“惩戒教育”合适吗?》话题介绍:
小学生上课说话,影响课堂秩序,老师反复说服教育无果,家长只好想奇招与孩子签下一份特殊的合同:“如果上课时没有说话,一天奖励2元钱;如果上课时说话,一天罚款4元钱……”。有教育工作者认为,一味的赏识教育、金钱教育等都不是最有效的方法,对不听话的学生应该采取一定的惩罚措施,而且应该对惩戒的教育方式进行立法。
北京师范大学教育教育法学专家劳凯声认为,从教育学角度说,教育通过两种形式来影响人的社会化:一种是正强化,即表扬、奖励,一种是负强化,即批评、惩罚。劳教授认为对教师合理惩戒权的界定和研究,可以对师生关系的现状有所改善,为教师松绑。
但教育界不少专家对此也颇有疑虑,认为法律具有普遍适用性,但目前国内教育城乡间、教师间和学生间存在较大差异,在整体不规范的情况下,很难找到一个合适的参照系。而仅仅抽象地规定教师有惩戒权意义不大,并且极容易使教师体罚学生合法化。